休閑廣場應設于住區的人流集散地(如中心區、主入口處),面積應根據住區規模和規劃設計要求確定,形式宜結合地方特色和建筑風格考慮。廣場上應保證大部分面積有日照和遮風條件。
廣場周邊宜種植適量庭蔭樹和休息座椅,為居民提供休息、活動、交往的設施,在不干擾鄰近居民休息的前提下保證適度的燈光照度。
廣場鋪裝以硬質材料為主,形式及色彩搭配應具有一定的圖案感,不宜采用無防滑措施的光面石材、地磚、玻璃等。廣場出入口應符合無障礙設計要求。(廣場地面材料選擇可參見5.4路面分類及適用場地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