雕塑小品應與周圍環境共同塑造出一個完整的視覺形象,同時賦予景觀空間環境以生氣和主題,通常以其小巧的格局、精美的造型來點綴空間,使空間誘人而富于意境,從而提高整體環境景觀的藝術境界。
雕塑按使用功能分為紀念性、主題性、功能性與裝飾性雕塑等。從表現形式上可分為具象和抽象,動態和靜態雕塑等。
雕塑在布局上一定要注意與周圍環境的關系,恰如其分地確定雕塑的材質、色彩、體量、尺度、題材、位置等,展示其整體美、協調美。
應配合住區內建筑、道路、綠化及其它公共服務設施而設置,起到點綴、裝飾和豐富景觀的作用。特殊場合的中心廣場或主要公共建筑區域,可考慮主題性或紀念性雕塑。
雕塑應具有時代感,要以美化環境保護生態為主題,體現住區人文精神。以貼近人為原則,切忌尺度超長過大。更不宜采用金屬光澤的材料制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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